題:
以獨特的方式解散10名球員,而不會失分
Rahul Kadukar
2013-12-09 16:51: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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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10年前,我在報紙上讀到一個問題。這是問題所在

A隊在50分以上的成績中,有9個小門得分為250分。 B隊在49場比賽中有0場比賽是250。最終,甲隊由於減少了門球而贏得了比賽。因此B隊在1場比賽中輸了10個小門。

這個問題的主要部分是沒有兩個球員以相同的方式被解僱。

部分解決方案9名球員在大局中被解僱

  1. Batsman 1決定以 Retired Out (與Retired Hurt不同)被解僱。
  2. Batsman 2由於延遲進入摺痕而被超時
  3. 非擊球手的跑步者通過 Run out 被淘汰,原因是他備份太多了。
  4. ol>

    在這一點上,我們已經有效地解雇了三名球員,而沒有投下一個球。

    接下來的六個球允許以下解僱。 p>

    1. 碗狀
    2. 抓到
    3. 檢票前腿
    4. 陷入困境
    5. 擊球門
    6. 處理球
    7. ol>

      我無法找到解散第十名蝙蝠俠的方法,因為我們現在已經沒球了。

      我認為唯一的其他選擇是阻礙比賽 strong>,儘管我不確定是否可以在投球之前阻止比賽。

這種情況曾經發生在實時板球比賽中嗎? :D
五 答案:
hims056
2013-12-09 17:48: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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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可能性:

  1. 如果您正在尋找不輸比賽,並以獨特的方式使每個板球手脫穎而出 extras ,則不可能

  2. 如果擊球團隊要求的擊球次數超過1奔跑:

    按照你的描述,前三個板球手都沒有面對球。下一個擊球手是在寬球中的絆倒,所以檢票口下降了,仍然可以打6個球,至少有1個獲勝。然後,接下來的六個擊球手如下:

    1. 保齡球
    2. 抓到
    3. 小門前腿
    4. 擊球兩次
    5. 擊球門
    6. 處理好球
    7. ol>
  3. 如果您正在觀看不輸比賽,只需要贏得一次奔跑即可獲勝,並允許每個擊球手以獨特的方式使用 extras 出局:

    前三名擊球手出局,因為你所描述的,沒有面對球。當下一個擊球手將面對下一個球時,在保齡球加速期間,該擊球手試圖偷走。裁判對此種不公平行為進行干預並判給田野方5罰。 (這裡的球被視為死球- 42.16法)。還是要先保齡球。下一個擊球手是在寬球中的絆倒,所以檢票口下降了,仍然可以打6個球,至少有1個獲勝。然後,接下來的六個擊球手如下:

    1. 保齡球
    2. 抓到
    3. 小門前腿
    4. 擊球兩次
    5. 擊球門
    6. 控球
    7. ol>
  4. ol>
Masked Man
2016-04-12 19:41: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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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法律.5(a)可以為您的難題提供缺失的部分。

  1. 公證人錯誤計數
  2. ol>

    (a)如果裁判員錯誤地計算了有效球數,則裁判員計算出的結束應保持不變。

最後一次結束是7 1 sup>。第十次解僱可能是(a)兩次擊球或(b)妨礙了比賽。

另一個關於阻礙場地的子問題的答案是,在保齡球投球之前不可能,如第37條法則所述.1:

...
特別是(但不僅是)將其視為障礙物,如果球在比賽中和比賽結束後,任一個擊球手都將阻擋比賽前鋒已經完成了打球的動作,
...


1 sup>為了使這一點更加現實,請分發“退役球員” ,“超時”和“曼卡德(Mankad)耗盡”之間的其他解僱是對合法交付的解僱,而不是在開始交易之前將它們放在一起,並增加一些戲劇性。

例如,一個擊球手與守衛打架,這導致了激進的爭論和長期咒罵。擊球手然後猛衝了並且被宣布退休。

幾個球之後,有人以有爭議的方式被解僱,緊張局勢再次爆發,導致球場上的場面更加醜陋。這會溢出到更衣室,在那兒,擊球方的成員(可能還有兩支球隊的預備隊隊員和支援人員)不斷吵架。在騷動中,下一個擊球手忘記了走出去,被宣佈為超時。

一兩個球之後,雙方怒氣沖衝,發生了Mankad Run!您可以想像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想像裁判員錯誤地計算了結束時間。

法律37不要求在比賽中球發生時阻止比賽開除-請注意“但不是唯一”一詞。 (即使要求球在比賽中,也請按照[法律23.5](https://www.lords.org/mcc/laws-of-cricket/laws/law-23-dead-ball/)的規定進行保齡球開始奔跑時,球就開始發揮作用。)法律的第一行在這裡是最重要的:“任何擊球手都在阻攔場地,如果他故意用言語或其他方式阻礙或分散場地行動。”第二行僅強調該法的可能適用。
Steven
2014-04-19 08:23: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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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前鋒未能成功阻止守場員抓住接球,那麼他可能會因為在擊球手被捕到的同一球上阻礙比賽而被罰出場。

您不能將兩個擊球手都放在同一球上,並且如果非前鋒的言語或動作阻止了接球,則前鋒就出局了。參見法律37.3(https://www.lords.org/mcc/laws-of-cricket/laws/law-37-obstructing-the-field/)
Prem
2016-04-12 10:17: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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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但關鍵部分是這個問題的標題有一個錯誤的假設。

核心難題:

團隊A得分250在50個以上中有9個小門。 B隊在49場比賽中有0場比賽是250。最終,甲隊由於減少了門球而贏得了比賽。因此,B隊在1場比賽中損失了10個小門。這個問題的主要部分是沒有兩個球員以同樣的方式被解僱。

標題:

如何在一場大滿貫中解散10名球員?

標題不屬於原始問題的一部分;錯誤的假設是不必放棄任何運行。

沿著部分解決方案行:
第1票已“淘汰”
小門2 是“超時”
小門3 是“用完(Mankading)”

現在,板球運動員可以做3件事,並處以5點罰款跑到守場一側:
浪費時間(甚至不打球),損壞球場(甚至不打球),偷跑(可能是一個球)

讓我們選擇浪費時間的可能性。
在這種情況下,守門員得分將為255,擊球端需要6局獲勝,剩下6個球,還有7個小門保齡球給一個4個寬球,守門員擋住:2跑贏了,剩下6個球,剩下7個小門。當檢票員試圖將球扔給投球手時,擊球手會擋住自己的路,因此 4號球是“擋住了場地”。
狀態:1獲勝,剩下6球,6

第5道通行證是“碗狀”
第6道通行證是“捉住”
第7道通行證是“小門前的腿”
8號球是“擊球兩次”
9號球是“擊球”
10號球是“處理球” “

狀態:A隊255個,總共9個小門,B隊255個全被淘汰,A隊由於減少了較少的小門而贏得了比賽。

[[派遣方的罰分: http://www.rulesofcricket.co.uk/the_rules_of_cricket/the_rules_of_cricket_law_42.htm]]
[[10種獲得方法: https://www.quora.com/How-can-you-get-out-in-cricket]]

Rahul Kadukar
2013-12-10 15:19: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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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下網站上有關阻礙比賽的鏈接,可以根據文字給出信息,因此從技術上講,您可以在投球之前就給出信息阻礙該字段

以下是一些鏈接

http://www.sportingpulse.com/get_file.cgi?id=955417

http://www.cricketforworld.com/2010/01/ways-of-batsman-dismissal-in-cricket.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Obstructing_the_field

如果有罪的話,可以在投保送禮之前放棄,那麼我們確實可以在10個以上的獨特解僱中,而不必再投下任何多餘的球。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障礙物(無論是用言語還是動作)都只在*球在打*時才適用。換句話說,球死了不能將他放出。
假設出現這種情況,則常禮帽進入球場,而跑步者正站在摺痕外面。現在,圓頂硬禮帽警告跑步者。當圓頂硬禮帽再次跑進去時,跑步者仍在外面,所以圓頂硬禮帽決定將他趕出去(Mankading),但由於他正在這樣做,所以跑步者將球拍扔向圓頂硬禮帽以防止他這樣做。即使沒有打保齡球,它是否也會因為阻礙比賽而被淘汰。
您的情況可能是可行的,但我仍然不確定[Law 37](http://www.lords.org/mcc/laws-of-cricket/laws/law-37-obstructing-the-field /)說:*在比賽中,當前鋒完成比賽時*。
但是在這裡,跑步者阻止了芭蕾舞者解僱他。
該法律適用於任何一名擊球手。 (都)
是的,我理解這一點,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將其應用於跑步者會更合適,因為我們希望他被解僱,因為他避免自己被曼卡丁淘汰。
法律37.1(https://www.lords.org/mcc/laws-of-cricket/laws/law-37-obstructing-the-field/)明確提到球必須在比賽中
法律中沒有規定擊球手在前鋒打球之前將其解僱。如果未擊球手在投球前干擾保齡球,我認為這將由第42.10條(擊球手浪費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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