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對今天出現的這種情況做出一些澄清:
第一壘(R1)中只有一名選手和一名選手。擊球手在內場擊中一個飛球。一壘手(1st)試圖接球,但皮球從手套中掉了出來。 1st撿起球,並在擊球手/跑壘員沿第一個基準線跑動之前將其標記出來(在他觸及第一個基準線之前)。擊球手/奔跑者被淘汰,R1排名第一,現在我們繼續進行兩次淘汰賽。
這是正確的電話嗎?關於R1是否仍然被迫在本場比賽中獲得第二壘(允許某人為他加倍打標)或R1是否可以停留在第一壘(我們的情況允許),存在很多討論? >
我知道規則7.03 b指出:
如果由於擊球手成為一名選手而導致一名選手被迫前進,並且兩名選手正在觸摸緊迫其後選手的基地,則在標記後或當守場員擁有球並觸及該前一壘手被迫進入的壘時,後一壘手有權獲得比賽的前壘。
我們的情況略有不同,因為擊球手/跑步者在被標記之前從未到達第一壘。
撥打了正確的電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