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跑步者是否首先被迫跑步?
Kevin
2013-04-07 06:2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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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對今天出現的這種情況做出一些澄清:

第一壘(R1)中只有一名選手和一名選手。擊球手在內場擊中一個飛球。一壘手(1st)試圖接球,但皮球從手套中掉了出來。 1st撿起球,並在擊球手/跑壘員沿第一個基準線跑動之前將其標記出來(在他觸及第一個基準線之前)。擊球手/奔跑者被淘汰,R1排名第一,現在我們繼續進行兩次淘汰賽。

這是正確的電話嗎?關於R1是否仍然被迫在本場比賽中獲得第二壘(允許某人為他加倍打標)或R1是否可以停留在第一壘(我們的情況允許),存在很多討論? >

我知道規則7.03 b指出:

如果由於擊球手成為一名選手而導致一名選手被迫前進,並且兩名選手正在觸摸緊迫其後選手的基地,則在標記後或當守場員擁有球並觸及該前一壘手被迫進入的壘時,後一壘手有權獲得比賽的前壘。

我們的情況略有不同,因為擊球手/跑步者在被標記之前從未到達第一壘。

撥打了正確的電話嗎?

在野外飛翔。少於兩個,對跑步者有力嗎?
有效的內場飛行規則必須至少有兩個基本執行者。
如果它更多的是線驅動器,或者不太可能被捕獲,也將不適用。
六 答案:
Matt
2013-04-10 20:26: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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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規則7.08e是這裡的關鍵:

(e)在他被迫晉升之前,他無法到達下一個基地,而守場員則標記他或基地。由於擊球手成為跑步者。但是,如果在助力比賽中將跟隨的奔跑者推開,則必須移除力,並且必須標記奔跑者才能將其拉出。跑步者一碰到被迫前進的底座,就立即將力消除;如果他滑過或滑過底座,則必須標記跑步者以將其推出。但是,如果被迫賽跑者在碰到下一個基地後由於任何原因退回到了他最後一次佔領的基地,則恢復了原力比賽,並且如果防御者標記了他被迫進入的基地,他可以再次被踢出;

我的意思是說,一旦標記出前面/後面的跑步者,對第二壘的作用力就會被消除。因此,領跑者不再處於受力狀態,可能會返回(或在這種情況下保持原狀)他們先前佔領的基地。

user3553
2014-04-11 18:43: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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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允許先跑者獲得任何可用的壘,甚至在需要的情況下甚至回到壘,無論擊球手是先被迫還是在到達壘之前被打掉。考慮以下情況:跑步者先出,然後出局。擊球手將一個尖銳的地面球擊到了第二壘,第一壘的奔跑者正奔向第二壘,但在試圖製造標籤的第二壘手中停了下來。二壘手決定先投擲以迫使擊球手,然後希望讓跑步者陷入困境,因為他離二壘手還比一壘手更近。大約在同一時間,球從第二壘手到達球袋,首先迫使擊球手,第一名選手獲得了一個聰明的主意,回到第一名,試圖在第一壘手的標籤下滑動。如果他安全地回到書包中,那就安全了。因此,現在有兩個先發跑者的出局,即原來的發跑者是誰先離開了背包,但在擊球手受力後安全返回。這是真實的可能性,並且確實發生過,但是很少見。

KeithS
2013-04-10 23:07: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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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始答案不正確。馬特對規則7.08e的適用是正確的;一旦通過打出擊球手(後面的奔跑者)來消除作用力,R1在第一個或第二個上都是安全的,不需要前進。到處都是棘手的情況,但是R1基本上是站在第一個位置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1B必須既要扣住擋球,又要讓擊球手犯錯,以迫使R1前進到第二位。

如果R1離開基地並前進至第二,則打開了一些DP場景; 1B可能已經接住球並標記了R1返回第一個,或者可能已經糊了一下,標記了擊球手,然後扔到第二個以標記或醃製R1。如果壘手有一些真正的加農炮,或者擊球手已經放棄了一半,那麼1B可以在第二場比賽中將其打成一人,然後首先將其擊退,但是在業餘棒球中,其他任何情況都更有可能。

Sellyme
2013-04-09 20:55: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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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規則中找不到任何可支持此操作的內容,但我相信電話是正確的。如果R1在擊球手到達第一位之前開始運行到第二秒,並且對擊球手進行了標記,則擊球手將被淘汰。如果擊球手還沒有開始,那麼R1仍然有可能開始運行,並且從理論上講R1可以使其運行安全。沒有足夠的時間了,他們在基地上奔跑的玩家意識到他們不會做到這一點並且不會打擾,而活躍的玩家會離開。做出了正確的決定。

Brian
2013-09-08 18:35: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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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基本的遊戲昨天在我們的遊戲中非常令人困惑:

基地已經裝滿了。我是第三名。我做了一個潛水站,基本上跳到了基地上,但是跑步者仍然在那裡。因此,第三名的部隊勝出(裁判未發信號),但現在該怎麼辦?替補席上告訴我給跑步者加標籤,但我的本能是將第一位摔倒,因為我認為第三名的力量奪走了本國的力量,第三名的跑步者現在可以佔領基地了。當我想得太多時,起初沒有玩。奇怪的是,第三名的跑步者起步回家(認為他必須先跑,這本來應該是他本來應該做的),而我則站在球旁,於是我將他扔向了板區。我不確定他是否必須跑步。雙打。我們都站在那兒了幾秒鐘,沒有人知道規則,如果有的話。

您所說的一切正是規則的陳述方式。如果你先扔了,那打麵糊就已經過去了。第三名的跑步者肯定可以留在那兒,因為力量已被您消除。
Justin
2013-08-13 18:41: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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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所有答案。我仍然認為,由於原始力量,第一名的跑步者必須觸摸第二名。區別在於他/她現在必須被標記。無論如何,原始力都會迫使跑步者接觸第二壘。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在MLB中我們看不到跑步者在這種情況下停留在第一壘的原因。該規則需要更明確。

大家好在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中沒有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跑步者在獲得第一名的路上被“標記”非常罕見。在所描述的情況下,如果首先獲得力量(捕捉到第一,第二到第一,等等),第二名的跑步者*不必前進*,並且如果他願意,可以進入決勝區,前進或後退至第一或第二。他沒有被迫從1b退出,因為現在沒有人要進入1b。但是,除非在1b處很快達到作用力,否則轉至2b的跑步者幾乎總是在2b處是安全的,因為他只需要行駛約70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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